学雷锋纪念日|雷锋精神代代相传

发布时间:2023-03-05作者:京师苏州本站部分来源于网络

雷锋简介和雷锋纪念日的由来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1963年3月2日毛主席对雷锋事迹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中国青年》杂志上刊出,全面概括雷锋同志“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日,新华社发通稿。5日全国各大报纸纷纷刊载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后来,中央决定,把3月5日定为雷锋纪念日。


雷锋经典语录

1.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2. 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3. 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

4.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

5. 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悦看成自己的幸福。


新时代学习雷锋精神

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让学雷锋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蔚然成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强大力量。”

60年来,雷锋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雷锋精神早已成为亿万中国人成长道路上的精神指引与前进的明灯。时代在变,学习雷锋精神的方式也在变,作为中国法治事业的一份子,我们律所仍将继续坚定不移的以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维护和贯彻中国法治事业建设的内容。同时,让我们律师们也沿着雷锋的足迹,积极行动起来,立足本职,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螺丝钉精神”,律师对待法律应始终存有敬畏之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对待案件应实事求是,精益求精;对待当事人应像春天般的温暖,尽职尽责;对待自己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范。让我们一起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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