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苏州市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评审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2023年11月20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苏州法院三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增补公告名单》。该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增补的破产管理人名单,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须兼顾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须积极节省司法资源。破产管理人的决议和认定会影响到破产双方法律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破产管理人须坚定遵循破产程序始终在公正、公平、高效的轨道上进行。破产管理人制度在依法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企业破产程序办理、破产财产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此次入选苏州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是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所破产业务和能力的认可。本所将再接再厉,继续深耕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领域业务,履行管理人职责,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助力。
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金鸡湖畔的CBD——新光天地商务中心,毗邻文化博览中心、新光天地购物中心,距离一号线时代广场4号口仅100米,交通便利。京师苏州分所系京师在长三角地区的重要战略布局点,京师苏州分所现拥有庞大的律师队伍,所内设有办公区、洽谈区、党建室、共享咖啡吧等区域。
京师苏州分所以北京为起点,面向全国布局,以苏州为纽带,实现广泛的专业协同,以整体性的服务力量,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及时、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摒弃了传统律所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业务开展各自独立,融合程度不够的弊端,将充分秉承“优质高效、务实创新”的理念,在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其他各分所之间相互融合、充分合作,立足苏州,辐射长三角,为境内外客户定制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